&ep;&ep;庭长宣告合议庭职责和当事人权利之后,检方开始举证,证人、鉴定人出庭。

&ep;&ep;“……被告等人触犯了集会、游'行、示威和公共治安管理,及其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条,其中个别当事人造成了人身伤害和市民的财产损失,影响较大,性质恶劣,意图颠覆当局,理应从重量刑,剥夺政治权利,判处无期徒刑。”控方检察官将几打文件交给书记官,“这是当事人证词,请传达合议庭。”

&ep;&ep;陪审团可以查看一切相关资料,但是在庭上他们不能发言,如有意见,最多写纸条给法官。

&ep;&ep;在说明涉案主犯一人从犯十五人的供词程序始末时,作证的是一位警长,资料显示其已有五十,开庭前富酬在法院前见过他,当时这位警长骑着辆链轴吱嘎吱嘎响的自行车,毫无戾气,普通本分。

&ep;&ep;等他陈述完毕,富酬举手示意。

&ep;&ep;“异议。”

&ep;&ep;他的首次出声并不咄咄逼人。整个由陪审员、审判员、当事人、记者和市民瞩目下的庭审几乎处于一种祥和的气氛中。

&ep;&ep;被允许提问后,富酬拿过检方提供的证词:“这里面是否包含所有当事人的供词?”

&ep;&ep;“是的。”

&ep;&ep;“这份供词是否唯一?”

&ep;&ep;“呃……”

&ep;&ep;“也就是说,除此以外是否有作废供词?”

&ep;&ep;“这些都不是一次录成的,有时几个人说的对不上,所以——”

&ep;&ep;“得来这份供词的方式完全合乎法律吗?”

&ep;&ep;“是。”

&ep;&ep;“当事人关押受询期间,警方是否曾采取任何不人道的手段获得供词?”

&ep;&ep;非法途经获取的证据无效。

&ep;&ep;“没有,绝对没有动他们一根头发。”

&ep;&ep;“那么除暴力以外其他形式的逼迫呢?”

&ep;&ep;“我不明白你问的啥,这被抓进来的人不逼哪问得出来东西啊。”

&ep;&ep;“那么你们一开始的预设立场,就是当事人有罪?”

&ep;&ep;“供词上他们自己承认了,都写着呢。”

&ep;&ep;富酬点点头,让身边大江找来的助理律师从桌底拖出一摞半米高的脏污纸张。

&ep;&ep;“复印件想必诸位看到了,有些字迹不清和缺失,请见谅,”等发到所有人手上一会后,在庭上一片翻阅声中,他说,“这些是我从看押当事人的片区的垃圾车上找到的,当时这两大袋供词还是碎纸,我请了上百个人还原拼贴成的。”

&ep;&ep;用钱砸的人力和效率。旁听席的大江和富酬是室友,居然对此一无所知,他只看到富酬成天的忙。

&ep;&ep;“平均每个人有几十份供词,前后逻辑不通,题不对文的占半数以上,我这里的原件上甚至沾染了粪便和呕吐物……请问审讯期间发生了什么?”

&ep;&ep;老警长懒洋洋的昂起头:“你从垃圾堆翻出的玩意儿,沾了什么都可能。”

&ep;&ep;“经过鉴定是人的,粪便和呕吐物成分和警局提供给当事人的饭菜一致。”

&ep;&ep;“不可能,根本没给他们吃……”

&ep;&ep;“反对!”控方检察官忽然出声,“辩护方询问过于诱导性。”

&ep;&ep;“无效。”

&ep;&ep;“证人,我再问你一遍。”富酬继续说,“你们是否一开始就预设当事人有罪,并采取不人道的方式获得供词?”

&ep;&ep;老警长偏了下头,宏声道:“没有!”

&ep;&ep;富酬觉得这位警长没被收买。

&ep;&ep;他是打从心底认同体制,视不留伤痕的非法审讯为天经地义,尽管在平常,他可能连踩到狗尾巴都会道个歉,但轮到做了数十年的工作,他就能不把被审讯的人视为生物。

&ep;&ep;他始终没回答是否预设有罪的问题,不是有意回避,而是没想过无罪的情况。

&ep;&ep;执法机关本该以无罪为前提进行调查,司法机关本应以谨慎量刑为前提检举案件,反观这里,一个屈审成招,一个要从重量刑。

&ep;&ep;“审讯就是会给人压力,这帮年轻人心理承受能力太差。”老警长气愤的说,“还在外面打砸抢烧,他们是自己知道自己有罪,我的一个后辈胳膊打了两个月的石膏!”

&ep;&ep;控方检察官适时提出让那位受伤的警员作证主犯的人身伤害罪。

&ep;&ep;受伤警员陈述完毕,检方提供并播放了“暴动”发生时现场的一段监控录像,显示的画面有些模糊,场面异常混乱,车辆拥堵在狭长的马路上,武装的防暴警察斜挎着荷弹的枪,像一把把黑色的匕首,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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