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到反驳的理由。
&ep;&ep;不过只要他们两个情投意合,联姻就联姻,我真的没什么意见。
&ep;&ep;可问题是,小妹和你们给她找的未婚夫,压根就没见过,你们就把人家绑在一起了。这算什么?这是现代社会啊,你们这样的行为,都快能赶上古代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了,有你们这么离谱亲人吗?
&ep;&ep;为了利益,你们让两个未曾见过一面的年轻男女结合在了一起。难道你们不知道,这年头结婚了,也是可以离婚的吗?
&ep;&ep;虽然,世家之间的联姻,也没见过什么离婚的。可是,小妹的性质你们知道吗?
&ep;&ep;你们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