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1/2)
&ep;&ep;个说法,都是受班固的影响。《汉书·西域传》在记录这份诏书时,班固是这样表述的:“上乃下诏,深陈既往之悔,曰……”
&ep;&ep;这就是“悔悟之诏”的来历。
&ep;&ep;此传班固的赞语则说:“(汉武帝)末年遂弃轮台之地,而下哀痛之诏,岂非仁圣之所悔哉!”
&ep;&ep;这就是“哀痛之诏”的来历。
&ep;&ep;也就是说,班固也没有称之为“罪己之诏”。
&ep;&ep;那么,“罪己”的说法有依据吗?
&ep;&ep;有。因为据说汉武帝曾说过这样的话:
&ep;&ep;朕即位以来,所为狂悖,使天下愁苦,不可追悔。自今事有伤害百姓,靡费天下者,悉罢之。
&ep;&ep;这当然是罪己了。如果“轮台诏”里有这段话,那就是不折不扣的“罪己诏”。
&ep;&ep;可惜不是。
&ep;&ep;据《资治通鉴》卷二十二,这段话是征和四年(公元前89年)三月,汉武帝封禅泰山后的口谕,既非轮台,亦非诏书,怎么能称为“轮台罪己诏”呢?
&ep;&ep;何况就连这段话,也来历不明。遍查《汉书》,并无记
&ep;&ep;载,仅见于《资治通鉴》。那么请问,司马光的根据在哪里?
&ep;&ep;一个宋代的人,怎么知道连班固都不知道的事呢?
&ep;&ep;请博览群书者有以教我。
&ep;&ep;注释
&ep;&ep;(第一章)
&ep;&ep;1.本卷所言汉武帝事,除另有注释者外,均见《史记·孝武本纪》、《汉书·武帝纪》。
&ep;&ep;2.西汉前几任皇帝依次是:高帝刘邦,惠帝刘盈,前少帝刘恭,后少帝刘弘,文帝刘恒,景帝刘启,武帝刘彻。但一般不将前后少帝计算在内。
&ep;&ep;3.秦二世胡亥继位时二十岁,卒年二十四岁。
&ep;&ep;4.刘盈事见《史记·吕太后本纪》、《汉书·惠帝纪》。
&ep;&ep;5.见《史记·留侯世家》。
&ep;&ep;6.《史记》等书述汉惠帝、吕太后故事多不可靠,早已由吕思勉先生指出,请参看吕思勉《秦汉史》。
&ep;&ep;7.田生即云“吕氏雅故本推毂高帝就天下”,见《史记·荆燕世家》。
&ep;&ep;8.司马光曾说,刘邦最终不立如意,是因为“知群臣心皆不附赵王”,见《资治通鉴》卷十二。
&ep;&ep;9.见《史记·曹相国世家》。
&ep;&ep;10.见《史记·高祖本纪》。
&ep;&ep;11.关于刘章的想法,《史记·吕太后本纪》称“恐见诛”(害怕受到株连),《史记·齐悼惠王世家》则称“因立齐王为帝”。
&ep;&ep;12.见《史记·齐悼惠王世家》。
&ep;&ep;13.本段论述亦请参看吕思勉《秦汉史》。
&ep;&ep;14.见《史记·吴王濞列传》。
&ep;&ep;15.此盟除见于《史记》之《吕太后本纪》外,亦见于《绛侯周勃世家》。绛侯世家其文曰:非刘氏不得王,非有功不得侯。不如约,天下共击之。
&ep;&ep;16.见《史记·吕太后本纪》。
&ep;&ep;17.见《史记·郦生陆贾列传》。
&ep;&ep;18.见《史记·高祖本纪》。
&ep;&ep;19.请参看吕思勉《秦汉史》。
&ep;&ep;20.见《史记·吕太后本纪》。
&ep;&ep;21.高祖所封十王,荆王刘贾战死,故地改封吴王刘濞。赵王如意被毒死,其地改属吕禄。梁王刘恢被气死,其地改属吕产。淮阳王刘友被饿死,其地改属刘。燕王刘建病死,其地改属吕通。齐王刘肥病死,子襄继位。所余者,高祖四子代王刘恒,七子淮南王刘长,四弟楚王刘交,侄儿吴王刘濞。
&ep;&ep;22.见《史记·外戚世家》。
&ep;&ep;23.西汉十一帝,有庙号者五人:高帝刘邦,庙号高祖;文帝刘恒,庙号太宗;武帝刘彻,庙号世宗;宣帝刘询,庙号中宗;元帝刘,庙号高宗。
&ep;&ep;24.见《史记·孝文本纪》、《汉书·文帝纪》。
&ep;&ep;25.见《史记·绛侯周勃世家》。
&ep;&ep;26.见《汉书·贾谊传》。
&ep;&ep;27.本节所据,如无另注,均分见《史记》之《袁盎晁错列传》和《吴王濞列传》。
&ep;&ep;28.见《汉书·爰盎晁错传》。
&ep;&ep;29.见《史记·梁孝王世家》。
&ep;&ep;30.见《史记·绛侯周勃世家》。
&ep;&ep;(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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