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城知府羁押在牢狱的,采花贼……”

元帝掌心微滞,肉眼可见的恼意在眉间蹙起,“传旨。繁城知府楼明亮目无法纪,即日起,革职查办,着吏部重新委任。”

“是。”大监遁走。

“还有。”

大监不得不转身。

“传朕口谕。”

大监抬眸看向天子,知晓这一句是给相爷的。

“给朕滚回来1

长河落日,塞外风沙。

要去北关城,就要穿过绿洲前这几十里的荒漠。

许骄骑着双峰骆驼,腰间别着水囊,脸上裹着厚厚的裹巾,遮挡了沿路的风沙,也遮挡住了大半面容,只露了一双明眸清亮。

在边关塞外,这样的美眸多看一眼,仿佛都让人心生不舍。

原本,旁人也都觉得这双眼睛的主人该是女子。但见她一身男装,早前倒是明眸清亮,水波含韵,但目光瞥来时,却忽然变得锐利而洞察人心。再加上身侧又跟着四五个手持刀剑,目光如鹰的侍卫。

在塞外,这样的人保不准什么来历,最好不要多看。

先前投来目光的商旅纷纷收回目光。

许骄也收回目光,抬眸看向眼前的酒肆。

塞外风尘,吹得她衣襟嘶嘶作响,也吹得身侧驼铃阵阵。酒肆上空,飘扬着半卷红色的旌旗,是供往来商旅歇脚补给的地方。也是这方圆几十里的荒漠中,唯一一处可以落脚的绿洲。地图上标作晓镇,是去北关城的必经之路,路上往来的,大都是边关商旅。

“许爷,今晚在这里落脚,明日晨间走,黄昏前后就可以抵达北关城。”彭秦云一面下骆驼,一面取下遮挡的裹巾。

塞外风沙眯眼,都要靠裹紧遮住口鼻,避免风尘入鼻。

许骄也跟着取下裹巾,入了酒肆。

裹巾下,她的面容不算白皙,甚至有些偏小麦色。但即便是小麦色,也遮挡不住她眉间的一抹明艳精致,若是这抹明艳精致再配上白皙肌肤,便是少见的绝色。方才那些没死心的商旅心中再度惋惜,可惜了,是个男子。

只是入了酒肆,许骄也没摘下手上的羊皮手套。塞外周遭,但凡有旁人在,许骄从不摘下羊皮手套。脸上要扑成小麦色容易,但手上不容易。因为手上沾染的成色易落,落则露出一双纤手柔荑,肤如凝脂,同她脸上的小麦色形成鲜明对比。

她几日前在繁城牢狱将彭秦云捞了出来,是因为听说他可以独自一人穿过荒漠,抵达北关城;也可以在犯事后,又一个人独自穿过荒漠,身而退。

眼下,她要去到北关驻军处,知晓的人越少越好。

她要彭秦云作向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