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杰苦笑,他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不第一时间赶来,因为昨晚上,他再一次见到赵乾的时候,了解道,二十年前他们探寻的那个充满金矿的古墓地质很奇特,是龙脉不错,生金养玉,都是不可多得的宝地,可就是在那么个我华夏国不可多得的龙脉宝地之中,不知道因为什么地理因素,竟然造就了血尸。
就拿赵乾二十年前与孙二爷入古墓来说,他被指使要与瘦子一决高下的时候,他突然回头看到的那些骨骼怪异的人影根本不是幻觉,那就证实了一点,人死后,在一定的时间内,处于在那种环境下,会尸变,而且是尸变的几率非常大,这个世界上,什么东西都是有因果的,既然他存在,就有存在的原因。
可是,难就难在这一切都是赵乾的口述,所以,肖杰根本没有记录在案,若不然,真的不知道那三位“佛祖”(灵异专案人员)要把这所谓的紧急会议开到什么时辰。
此刻,下午两点钟。
“肖杰,你觉得爆炸事件和这灵异案件的关联有多大?”招娣坐在地上问他。
“我只能说,我现在精神长久处于紧绷状态,在极为疲倦的时候,我还要想尽一切办法想自己的脑子清醒的像是刚睡醒,若是上级需要写关于这案子进展的报告,兴许对着电脑,我还是理智的分析,但是对于你……”
肖杰苦笑两声,点了一根烟,顿了顿,接着说道:“我是多想在指定的期限内给你一个真想,给清水乡百姓一个交代,可是,我目前所能肯定的事实只不过是,清水乡上下人命,真的是枉死,所有的一切都是来自那灯泡厂。”
招娣心里一沉,她怎么不知道清水乡上下是枉死,因为案件期初就已经下了定论,凶手的目标是灯泡厂,根本不是清水乡那些无辜的百姓,可是,因为母亲的贪念,让整个清水乡除了自己以外都成为一场过去。
即便是抛开清水乡的人命不算,开始调查灯泡厂,是的,一直在调查,可是结果呢?像是一片沼泽,让每一个人只要踏进,就越陷越深。
“你知道血尸吗?他们会因为环境变异以后,对自身的体质决定变异后的状况,其实,我昨晚上不让开棺的原因是因为,我查了些资料,加上我自己本就知道的,我知道,二十年前死在那古墓里的人,绝对有一具成了血尸,血尸根据体质决定变异后的种类不一样,但是,想一想赵学明的空墓,再看看这儿……我有个大胆的假设……”
“那血尸,吃死人,为的就是补充阴气,怨气越重,他就越喜欢。”
“血尸?肖大哥,你确定吗?那么,偷偷给我送手表的罪魁祸首,是不是和那血尸有关?”
肖杰本以为说了这些招娣会害怕,没想到,她竟然如他当初第一次见面那般坚强,心里,只有那案子,因为,她是个善良的姑娘,一切由她而起,她只不过是想给清水乡上下百姓的命一个交代,执着到不知道什么叫害怕。
“血尸是惨遭毒害即便七日回魂也不承认自己死了的一种存在,之所以说他们错过了投胎的机会,倒是不如说,他们根本不想投胎,只是血尸有个弱点,强光之下,必然尸骨融化,你现在不要太担心,事情总归会有一个结果。”
肖杰这般专业的解释,倒是让招娣对他萌生了不少安感,招娣默默点头,就在这时,身后传来了刹车声,二人回头看。
在这个村落,有车的人肯定不是本村人,这一点,一看这生活条件就知道。
是一辆越野车,一位女子穿着夏季西装短裙制服,留着利索的齐耳乌发,阳光照在她的发丝上,还会闪出一圈健康的乌芒,身材被那下半身紧身裙衬托的凹凸有致,那淡雅的装扮亦爱看就知道不是农村人,还有扣着搂在穷前文件夹上的手,都细嫩的让招娣觉得是在看一块玉。
那女子不喜不悲,唇角也笑,直到她踩着高跟皮鞋下了车之后,打开了后座车门时候,才会笑。
“薛爷,请下车!”那女子笑的样子美若天仙,配上那张洁白无瑕的脸,真的是让招娣突然发现一个对比性质的现实,这女子的气质,这女子的妆容,这女子的身段,都是她长这么大第一次有了女人的认知感触。
后座走下来一位年过至少四十岁的老头儿,这老头儿穿着很随便,头发互黑,虽然年入半百,却面颊红润,像是刚刚喝了一壶老酒一般,只是他穿的却是在很久以前流行的中山装,对,是黑色的,纽扣一直扣到了领口。
这么一看,这人少说也只不过三十半,因为他的目光也很亮,给人精神的感觉。
这位叫做薛爷的帅老头儿穿着一双锃亮的皮鞋踩在那乡村泥土上的时候,让招娣觉得这不太适合这人的穿着,这位大叔的气质,已经让人觉得是超凡脱俗,目空一物,因为虽然有着崇高的待遇,还有美女开车门,但是他走出来的时候却说了一句让招娣都大跌眼眶的话。
“叫我薛大爷就行,大爷我会开车门!”
眼看着他款步走来,声音爽朗,虽然是拒绝,却没有让人觉得不好意思,肖杰一咕噜从地上站起来迎了上去,先握了握手道:“薛……”
“叫一声大爷就好了。”薛大爷摆了摆手,身体笔直,一眼就扫在了那坟坑上,紧接着,他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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