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是天经地义!!他们就该被打!”
凯恩在窗子外看着他发怒的样子,与侧写中凶手情绪不稳,易怒十分吻合。这让凯恩更加相信他就是凶手,虽然还有着一些疑问,但凯恩选择去忽略了它们。
那两个审讯员显然是被他搞得烦了,将笔录摔在桌子上喊道:“别考验我的耐心!布雷克先生!赶快说说案发当天你在哪儿,都他妈的干了些什么!”
“该死的!!!”布雷克彻底被激怒了,他从椅子上站起来双拳重重砸在桌上,手铐将他的手腕硌出了两道血痕,“我说过我没碰那孩子!!!”
“警卫!!!”
随着审讯员的求助,房间里立刻冲进两名警卫员,他们用警棍敲打着布雷克,重新将他关回了牢笼里。
“你觉得是他吗?”站在凯恩身旁的同事问道。
“应该是他,他符合侧写,暴力倾向,对孩童有特殊癖好,尸体伤痕角度显示凶手是个瘦小的人。我的意思是,市也找不出几个像他这么矮的了,凶手总不会是个孩子吧?”
“但他通过了测谎仪。”同事反驳道。
凯恩耸了耸肩,说:“那玩意儿并不是百分百准的,在学校的时候,我常用它来向我的前女友表忠心。”
在大学的时候,凯恩交了个很要命的女朋友,她绝对是那种相当漂亮的姑娘,可是却生性敏感,总是担心凯恩会沾花惹草。所以那时候,每隔几周她就会拉着凯恩去捣鼓测谎仪。
而测谎仪主要是监测人的植物神经,常理下植物神经是不受意识支配的,完是自发的条件反射。所以在人说谎的时候,测谎仪就可以通过植物神经来判断此人的方应。
凯恩是个滑头小子,他知道那玩意的原理,所以每次都会去买上一块超浓的巧克力,吃下大半,然后将剩下的小碎块压在舌根底下,以此麻痹植物神经欺骗测谎仪。他那时候是个浪子,可不会满足于现状。
“我们已经审讯他两天了,他的样子可不像是在撒谎。”
按照大学里老师教导的那样,久而久之的审讯下,真正的罪犯会沉魔甚至哭泣,因为他知道自己罪有应得,而无辜者则会暴跳如雷。看上去,布雷克像是书中所描述的冤屈者。
其实凯恩多少也觉得这个人不像是凶手,可是他要不是凶手的话,那么根据那些线索指向的,就是比小本杰明高一些的小孩儿了。
案发时附近的监控也拍到过,在小本杰明旁边曾有过一个孩子,可那只是不到一秒的片段,他们并没有过多地在意这个线索。毕竟,一个天生的杀人狂魔,这可能吗?
就在凯恩自我纠结的时候,一名年轻的巡警慌慌张张地冲进了审讯室里,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喔~喔~放轻松伙计,什么事这么急?”凯恩向他安抚道。
巡警上气不接下气,勉强解释道:“又....又一个孩子被拐走了!当我们发现时..呼.....那两个男孩儿正要将她扔进河里,我们立刻跑了过去。”
‘......’
一阵沉默,凯恩首先联想到的是杀害小本杰明的凶手,侧写中他很明确地用红笔圈出了两个重点。很暴力,顽劣性很强,沉迷于虐杀快感,短期内再次犯案的可能性很高。
他的同事立刻追问道:“在哪儿?!”
“安菲尔德公墓附近的桥梁下。”
话不多说,几人立刻取下墙挂上的外套,朝着警车走去。不知为何,凯恩感觉身上很不自在,像是自己之前预想的最糟糕的情况即将发生一样。
“凶手抓到了吗?”凯恩不安地问道。
“抓到了,是两个十岁的孩子,我们还在他们的鞋子上发现了干了许久的血迹,法医正在进行化验。”
听到这话,凯恩被吓得停住了脚步,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为了确保自己没有听错,他再次问道:“等等....你刚才说凶手是什么人?”
那巡警感觉到了他很震惊,不安地用手搓着自己的下巴。
“.....两个十岁大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