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啰嗦,会被赶出团队。

一个人出末世存活,死亡几率近乎九成。

而跟胡修待在一起。

翰林也觉得低不到哪去。

出了门口。

望着还灯火通明的隔壁。

心里多少也明白,真正的卷王是不可能早睡的。

他们会明里暗里,都在卷。

本以为,加入团队,就能无忧无虑。

可梦想总是遥不可及,一定会有绊脚石在成功的道路上。

自己要想达到目标,就必须学会。

在胡修身边,做到不被重视,不被记恨,不被惦记,不被搭话。

翰林左脚犹豫再三,才踏了出去。

他深知,这一脚,将改变自己将来的命运。

……

待翰林出门,大门关上。

老头笑道:

“今晚又新加了位朋友,我还挺喜欢这小子的。”

林帆沉吟,不禁感慨道:

“他要么就如表现出来的那样性格,要么就是个聪明人,知道我们需要怎样性格的人才,故意表现给我们看的。”

听到自家兄弟这话,老头不禁担忧道:

“那我们是不是应该,打断这小子双腿?”

林帆诧异,上一句不是还称对方是朋友吗?

打断腿的提议,是想都没想就说出来啊。

不过翰林双腿,林帆还是保住了。

“不用,聪明更好,说明他明白自身的价值,这种人反倒更加忠心。”

越是聪明的人,越会明白。

一个短时间内就能拥有数百位守备队,近百只炮灰的势力,有多么恐怖。

更何况,方才在别墅外,胡修的影子士兵也听从自己命令。

这等强大的实力,聪明人知道该怎么做。

老头点头,觉得有道理。

像自己就很聪明。

从一开始就认了这个兄弟。

瞧现在的冥钞比例,自己也算是月入上亿的富豪了。

别说叛变了,就是嫁给自家兄弟,都可以。

当然了,如果伊乞乞不愿意,自己也还是会拒绝的。

毕竟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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