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立马抓了本书塞书包跑去,打算碰碰运气。天知道,她带来的居然是最让她头疼的Java,而紧张的她居然脑抽地对满室的报刊杂志视若无睹,死啃Java,啃着啃着就着了……醒来,居然有他在对面!想到他是计算机系的大才子,如此好的搭讪机会,怎么能不用呢?何况老妈都说过了,好男人手快有手慢无!

然后,他们就熟悉了起来。有一次,又在食堂遇见他,她一听他声音就知道他感冒了,想到每次她生病,妈妈就会给她煮加糖的白粥喝。说不清为什么,从来不进厨房的她,第一次进了厨房,给他做了一碗甜甜的粥,送到他宿舍。也是那次,她发现他笑起来的样子特别好看。清俊的脸,真心笑的时候非常孩子气,右嘴角边有浅浅的酒窝。

再后来,她听顾翰说,他常常熬夜加班,非常拼命,不注意休息。自认为俩人已经非常熟了,她便常去敲他的公寓门,给他介绍她的金帝。拉他一起遛金帝,晒阳光,促进钙吸收。

……

从日记里,也可以看出当年的她,因为他的出现,说了无数厚脸皮的话,比如她居然在日记里写道:“今天我发现秦墨整个人的第一次都是我的。真的好幸福哦~哎呀,好囧,我居然当着他的面,说出来了!”原来,她也像周乐乐一样有口速快于脑速的时候呐!

……

自然,那时的她也为他做了好多好多傻事,比如大下雨的天,跑了好多条街,转遍了能找到的商场,只为可以买到一条能陪上他气质的生日礼物。一不小心踩进水坑……瞬间那只鞋子吸饱了水……于是,一无所获的她就那样惨兮兮回到学校,在宿舍楼下看到等他的她,居然还好意思扁嘴,觉得自己受了天大的委屈……而他还嘲笑她:“你这么笨?我到底是怎么被你追上的?”

对啊。她当时是怎么追到他的呢?真的是因为日记里她断断续续写的那些刻意的交会吗?

每次她看着那些囧萌囧萌的少女心事,看着看着就对着一边的配图,某人的或沉静或微笑的侧脸出了神……她从来不知道自己的素描已经如此出神入化了……以至于回来在机场看到他的第一眼,她就认出他来!

app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