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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d2();  明亮的机场大厅,汹涌嘈杂的人群。她在周遭或嬉笑或流泪的吵嚷里,一眼就看到了他。白衬衣灰色线衫,清雅逼人。只觉得这人长得虽不如阿墨那般精致,气质倒是真心赞。脚步便忍不住跟了上去,可惜刚走到厅外,男人已坐上车,消失在她的视野内。后来收拾整理,没想到居然从床底掏出一本日记本。何措看到第一张素描画就愣住了。这男人,她是见过的!一页一页看下去,她的心情无法形容,只能说像是海浪一样,无法平静下来。日记里说,多年以前,她在一场扫盲舞会上对他一见钟情,暗暗发誓一定要拿下这枚传说中的计算机系的大才子秦墨。好像她真的成功了,因为他们结婚了,她很光荣地成为了一名学位证、毕业证、结婚证三红一起领的毕婚族。日记里记录了她是如何一步一步走进他的心,自然也写了恋人间相处的小甜蜜小纠结。更显而易见的是,伴随着接触的深处,她发现外人眼中完美的他并不完美。这个外人眼中面容英俊、气质冷漠、能力卓越的优秀男子有很严重的起床气。里面写到有一次,她拿钥匙开了他的公寓门,吵醒了他。他大半天没有跟她说话,而她傻乎乎地还不知道为什么。后来才懂,他在不高兴。而除了起床气之外,他还特别挑食。所有长成圆形的、切成圆形的东西一概不吃。如果你逼他吃,他就冷冷看着你,盯得你头皮发麻,简直是“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现代版。而里面写的最让她痛苦的是,他一旦工作起来,任何人、任何事、任何约定瞬间都被他请出脑外,连提前通知她一声都不会。她常常被他放鸽子放到最后都没有脾气跟他生气……可怜兮兮地溜进他的公寓等他回家,还怕被爸妈发现……因为她妈妈耳提面命地说,她见过太多毕业即分手的情侣了,不许她谈恋爱,好好学习,等毕业了,先找份好工作,然后相个好男人结婚是王道。因为他爸爸妈妈就是相亲结婚的,婚后感情甚笃。直到某一次他俩手牵手走在校园被她爸妈撞个正着才曝光了!别提当时多尴尬了!当然也因祸得福,他们从此光明正大了!她笑眯眯地对他说,“你看!我爸妈都见过你了!你跑不了了!”……对啊……里面写了他很多很多的不好,比如嘴巴死倔。让他说一句喜欢她比让他吃鸡蛋还难。仿佛是为了证明这一点,何措第一次看日记,再看到他们从西藏散心回来,她对他说。“秦墨。我们有小宝了!”他也只是说了句。“你辛苦了。”可他的一个好,就抵了千般的不好。比如寒冷的夜晚,看完电影走在回来的路上,他会把她的左手放进自己的大衣口袋里,就那么握着一直走到彼此的家门口。比如婚后,每天早晨她都是在他怀里醒来……直到现在,她始终认为,一个男人蹭着一个女人的后背睡觉,脸贴着女人的后颈。即使这个男人不说什么,他的内心也是依恋这个女人的。而且这个姿势也表现男人对女人的保护欲。于是,她写道。“我觉得爱一个人,就要学着包容他。好的不好的共同组成这个人。因为看见他的美好,才让我心动;因为看见他的缺点而不离去,才让我懂得,对于这个男人,我已经从喜欢上升到了爱的层次了。”他的不完美,让她觉得他是真实的,和她一样,是一个会累会生气会困恼的平凡人。而这样的认知,让她不由地心疼他,却也让她更有勇气去爱他。哦……她怎么敢说爱呢?自然是爱的。俩人交往了两年,期间他们冷战过、摩擦过,但她还是觉得他最好。于是在举行毕业典礼的前一天,她对他说。“秦墨,让我们投入毕婚族的怀抱吧!”六月清光里,她穿着黑色镶粉色缎带的学士服,站在一片怒放的郁金香前摆放造型,他举着相机不厌其烦地记录她最后的大学时光。那样一句话,突然就冲口而出了……他只愣了一秒,伸出手来,握住她的,说。“从你大三开始到现在,我们已经交往两年了。你的一切,我都习惯了,并且打算习惯一辈子。而我,就像你看见的,我有起床气,我工作起来会忽略你,我会挑食,但是不喜欢你挑食。我有大男子主义,以前也因此让你不开心。而你愿意跟我在一起,也证明我的优点多过我的缺点。我值得你喜欢。所以,如果,你是认真的。我同意你的求婚。”对着他那张晨曦柔和的脸,听完他难得的侃侃而谈,她登时就出离愤怒了。“秦墨!哪凉快你哪呆着去!为毛表白是我?求婚还是我啊?”“我本来打算明天你拿到学位证跟你求婚的。是你自己没憋住啊!”他笑着拍拍她的头。“好啦!再过一会儿,天该热了!老婆,我带你去个凉快的地方呆着吧!”“别瞎乱叫,本姑娘还是闺秀一朵呢!”……然后,她就被他带到了他口中的凉快之地——一家珠宝店。“来,挑个喜欢的。”她想,他也才工作一年,应该没有多少钱。转悠了几个柜台,她喜欢的钻戒都好贵哦。她舍不得。她已经开始傻乎乎地打算了,想着婚后花钱的地方多了去了。能省就省吧,毕竟她也不是特别喜欢这些闪亮的东西。而就在这时,她居然看到一对银戒指,是她喜欢的极简风格。她一下子就爱上了。他当时的脸色好像有点不好看,可碍于她的坚持,便也随了她的意。她小心翼翼接过盒子装进自己的包包里,对他说。“老公,明天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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