铲几锹,没大锅铲,两百多号人吃菜,拿工兵铁锹当的锅铲。

看着拿这货炒菜就孔武有力,吃饭都吃得多几碗......

把陆老爹家拉来的菜拿麻袋倒进去,我就拿脚去洗。......那不恶心么?两百多人吃的东西拿脚?

不用怕,是穿着深筒胶鞋,去踩大木盆里的土豆。

土豆的泥巴很多,所以得用脚去淌,一边用手洗干净了丢出另一个清水盆子去泡。

得洗至少干净了再拿去切块,炖肉。

此刻大厨师已经把一百斤猪肉炖好了,在红烧收汁。

香气已经飘出了整条街,外面的野狗都来了好几十条。

被这里的战士用棍子追着打,能打死的就剥了皮丢给我。

他们知道我最会做野味了,不过我只是做饭菜的,真要我去杀鸡屠狗我倒是干不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