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息温养、冲刷肌肉的舒适,只留了一分精神,警惕外界的动静。

而在河风中苦苦上下求索的乐默之,凭着高超的无痕技巧,几番尝试,终于踏水成功,凭一口气,能短暂地在河面上踏波行走五十余丈,使他能从水面探查两岸崖壁上一个个孔洞,不时纵跃攀爬崖壁,试图把藏起来的兔崽子揪出来千刀万剐。

从下午找到天黑又忙到大半晚,连岸两边数十里都让猎犬嗅遍,依旧一无所得。

那小子仿佛人间蒸发,就此消失无影无踪。

第二天上午,俊朗男子形容憔悴,浑身肮脏不堪,不得不抱着同样憔悴焉头搭脑的猎犬,往北方返回,折了一头猎鹰还没找到人,让他心中郁闷不已,但他必须回去销假,违反军令的后果,他承担不起。

大军云集,四荒城覆灭就在近些日子,他另有巡守使任务要执行。

……

常思过在崖洞中躲藏四个日夜,也差不多修炼了四个对时。

他本还想多藏些时日,这样没有打扰,感觉充实天天有进步的日子,他很是不舍。

可惜他准备的干粮熏肉包括收刮缴获的吃食,还有一皮壶酒水,部吃完,再不出去就得饿肚子,他猜测好些天过去,乐姓男子在野外寒风中风餐露宿,应该熬不住先离开了?

把仅剩的八支利箭,用从衣服下摆拆下的细线结股成绳,一支一支系紧在箭壶铜扣上,免得再遗失在水中,又能方便他单独取用,给猎弓上好弦,扎束停当,常思过步入冰冷河水中,屏息潜水,摸着溜滑岩石往外游去。

摸到崖壁岸边,常思过又往下游潜了约五十丈,防着被那姓乐的死心眼守他。

用尽量轻微的动作从水中悄然探出头,不让弄出声响。

河水哗哗,外面天光大亮。

常思过一个激灵转头看向右边,他看到五丈外的崖壁水面上,壁虎一样攀附着一个身上有干涸血迹的年轻人。

那人脸很白,身形修长,白色长袍破破烂烂挂身上,显得有几分滑稽狼狈,其中一条裤腿湿哒哒在往下滴答掉水,身上的破袍却还干爽。

看情形是想下水,被水中突然冒出的常思过给打扰了雅兴。

两人目光撞到一处,碰出杀人灭口的危险火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