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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人雌巫(11)

在草原上对大巫有想法的人绝对是阿鬣一个,很多兽人都会对自己部落的大巫有过想法,大巫的魔法强大的话,生命就会被延长,再加上他们吃喝不愁,比普通的雌性好太多,至于容貌,能做大巫的雌性本身就是容貌不错的那种,按照严格的方法挑选出了长得可爱好看的雌性小孩,再把他们一个个的进行挑选教育,最后才能选中真正的做巫的学徒,这些学徒有的会成为大巫,有的会成为普通的大巫助手,也就是只是巫的名称但并不承担大巫的所有责任——这些助手是可以选择兽人成家的,而他们更漂亮又看起来更年期,所以很多兽人会朝他们献殷勤,即使是大巫,也是很多兽人的性幻想对象。

所以大家都能理解阿鬣喜欢大巫的这件事,但是,大家也都知道大巫不会喜欢上阿鬣,所以阿鬣一开始说的话的确像是有道理,可仔细一琢磨就不是那么有意思了。

但凡正常的河谷部落模式就没有一个是希望自己家的兽人战士们对大巫有奇怪的想法到直接说出来的。

想可以,但是不能说出来,这是惯例了。

在草原上徘徊了几百年的惯例。

没有一个兽人希望大巫最后归属给一个人,即使这个人是族长也不行——甚至可以说,这个人很大可能就是族长,那么长老怎么办,其他的兽人们怎么办?部落很容易就会变成族长与大巫两个人的私人物品这个模式,之后其他人连话都不能说了。

这必然不是一个“英雄配美人”,“美人必须给英雄做奖品”的时代,这还没进化到家天下的时候呢,所以没有人会认为这样的做法对,故而对阿鬣的看法也并不算好,但也有人觉得可能血河部落的巫宁大巫也的确是对这个阿鬣有所示意才会让这个兽人这样对他念念不忘,故而一部分人的眼神里仍旧带着探究。

宝宁这时候也开口了:“被驱逐的阿鬣,你必须要清楚这一点,我会驱逐你就是因为你对我不敬——我,血河部落巫宁,是一生一世要奉献给血河部落的,当然,不仅仅是血河部落,我对草原部落族群是有感情的,我的爱,我的感情,是这样的浓烈,以至于我对任何一个人都没有任何私人情感,而你在一个月前口口声声的说要带我离开血河部落——这是多大的亵渎与侮辱,我驱逐你已经是最轻的惩罚了!”

宝宁的姿态摆得很高,一下子就拉开了自己与其他人的距离,仿佛自己是个多么高大上的神仙一样——当然这是不可能的,他也没打算搞什么个人崇拜,但这个时候对待这个不要脸的阿鬣其实还是有效果的。

所以,他继续说:“大家都知道草原上只有狂草部落是劫掠部落中最强大的一支,所以每年在集市的时候都会交易劫掠来的人,我忧愁的是被劫掠的人如果被他们再带回去就可能咋冬天来临的时候失去生命。”

这是大家都清楚的,没有什么遮掩的必要,就是狂草部落自己也不会去反驳这些话。

“因而,我让我们部落的兽人来这边打探一下,看看到底能不能尽可能多的把人赎出来,带回到我们自己的部落去。”宝宁这句话可以算是既讨好了耕帐,也讨好了在场的所有非劫掠部落,“结果我们部落负责打探消息的阿冲竟然被你们打伤,他的肋骨被打断,胸口挨了足足有几十拳,我甚至还看到他肩膀上的穿刺伤——阿冲只是个小型兽人,如果我真的是心怀恶意我会让大型兽人来打探消息的,而各个部落的摊位之前都会有人在来回比对货物,这样的打探并不缺少,狂草部落也是有不少人来看看是否有合适的武器吧?”

这话的确是没有错的,负责做商贸交换的人肯定要到处比对各家东西,是好是坏,是新鲜的还是以前就有的,大家都会派人去打探,并没有部落因为有人来打探而把人打了,这事儿……在哪儿都说不过去。

宝宁见大家都点头赞同了,也知道这舆论是找到手了,但是“公正”这件事却不能这样来讨要,因为这是个混乱的史前社会,没有人会为吃亏的人讨回公道,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在草原上大家会敬着奔牛部落的耕帐也是因为他们只喜欢吃草,人数又足够多,且拳头是真的大——最重要的是,他们已经发展出了一个小型的社会模式,虽然阶级还不明显,但基本上也是有一定的保护自我权益的意识了。

而现在,宝宁就要把“讨回公道”这个事儿摆出来,让草原上的各个部落有这个意识,也算是基本普法了。

所以,宝宁想了想,把手伸到阿鬣的头顶上,死死按住,说:“我命令你讲出为什么你要对阿冲下手!”沟通,沟通最重要!

果然,阿鬣抵抗了一会儿,但不成功,在宝宁的控制下,他不得不说出真相:“我得到了战神的传承,在一段时间之后,我的力量会很强大,我可以成为狂草部落最强的战士,所以我会在那个时候带领狂草部落杀回血河部落——只因为我想要睡了大巫跟大巫生崽子就把我驱逐的血河部落不该存在,我要杀死每一个人,把大巫抓回去生崽子!”他说的时候面目狰狞,“那个阿冲,他来打探狂草部落,如果被他发现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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