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黄色,要不是他眼神好,几乎发现不了。

他双腿早没了力气,半爬半走的挪过去,却发现是一只小狗,金黄的,毛茸茸的,和球球小时一模一样,唐宁仿佛又看到了当初缩在篮子里的球球,他忍住再次涌上来的泪水,把那个小球抱出来放到球球身边,球球已经动不了了,勉强伸出舌头舔着毛球,金黄的绒毛很快被染红了一片。

唐宁伸手环抱住球球的脑袋和毛球,让它更方便的舔着毛球,然而球球已经没力气了,只能抽着鼻子。

泪水滴滴答答掉在球球的脑袋上,唐宁早知道球球会先他而去,他想过无数球球的结局,想过她出去勾搭一个老公,回来怀孕,生好几只小球球,唐宁打算拿一个带回家陪着自己,其他都给程姐姐养着,那时他还特地跟球球讲过要留一个给他,没想到它一直都记得。他还想过等它老了就让他喝粥,想过等它死了就让大哥给做个棺材埋在祖坟旁边,竖个小碑。

他万万没有想到,球球会是这个结局,唐宁心如刀绞,他当初不应该赶走它的,哪怕把它关到箱子里也好啊;他更不应该跟球球说什么要它一个孩子,否则球球怎么会好好地躲了两个月还生了娃,却要带出来给他呢,唐宁总算明白唐大嫂的心情了,是他自己害死了自己的孩子。

夕阳最后的余晖慢慢消逝,天色还没黑透,唐宁依然一动不动的跪着,他的左手慢慢变凉,他的心也渐渐冷了、硬了,只有右手热乎乎的触感才能稍微回暖一点。

他的腿已经没有知觉,可他不想动,直愣愣的看着黑暗中的一点。突然,两个绿色光点跃入他的视线,唐宁开始还没反应过来,等光点靠近,他的心就猛地揪了起来。

他不敢动,他的面前是一匹狼,一匹真正的狼。

这只狼通体银灰,叼着个银灰小狼崽,它慢慢踱到球球跟前,嗅了嗅,拱了拱,本该嗜血的目光却透出一种悲伤。它放下狼崽,直直盯着唐宁,绿油油的眼珠子没有一丝感情,却让唐宁忘了心跳。

唐宁第一次清晰地感觉到死亡的脚步,上次他的死亡是稀里糊涂的,这回却是如此清楚,清楚得让人绝望。

唐宁心底泛出一股浓浓的恐惧,他不想死!他努力动了动手指,眼睛却不敢挪开,左手却一点一点地摸向身后的弓弩。

那头狼似是没注意到唐宁的动作,它围着他嗅了嗅,却并没有攻击的意思,接着他又在周围嗅了嗅,然后又回到原来的地方,把狼崽子叼着放到了毛球的旁边,把两个毛球都里里外外舔了一遍。最后,他咬住球球尸体,拖着就走。

唐宁猝不及防,被它得手,腿又麻了,只能眼睁睁看着白色的影子一瞬间消失在树林里。

从鬼门关转了一圈的唐宁终于慢慢吐了口气,低头看向依偎在一起的两只,恍然,原来球球找的老公是只狼。

狼群是可以接受一只狗的加入,却也没这么快,总要经过很多磨合,估计等球球生了孩子以后,狼群就会接受它了吧,唐宁似乎看到了球球跟在狼群后面,吃尽苦头,可怜兮兮的样子,鼻子又有些泛酸。

然而他没有哭,眼泪是这个世上最没用的东西,不能报仇,不能守护。

唐宁伸伸腿,等麻劲过去,叹口气,球球没了,连最后一个愿望都没达到,不过那头狼应该会好好安葬球球的吧,也许球球更愿意呆在山里,而不是祖坟旁边的一小块地。

天快黑透了,再不回家,哥哥们会着急的,唐宁把一金一银两只放进书箱,这两只应该算狼狗吧,生活在狼群里也是最弱小的,估计那只狼应该是把他们留给自己养的吧,不管了,还是他带回家养着吧。

该给他们起什么名字好呢,不如就叫金球,银球……

几个月后的一个夜晚,张德怀家闹出了一件大事,他家好几个人下人出门喝酒时被狼群袭击,无一幸免……

作者有话要说:双更,累,其实狼群报仇是非常可能的,狗生活在狼群也非常有可能,尤其是母狗,因为狼群有规矩,就是雄性坚决不能攻击雌性。PS:如果一只狼死了,那么狼群会把它的尸体吃掉,它们认为这是一种高贵的死法,所以,球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