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他们利用某些学子想要快速致富的心理,以安排高薪工作为由,和他们签署了一大批文书,然后又以办事需要钱财打理为由,从被害者身上搜刮钱财,收完钱后却各种推脱不办事,而这其中就有学子的钱是借贷来的,所以就有人在知道自己上当以后,就不堪重负自杀了。目前已有五人死亡,两人重伤,还有受害者达上千人,臣等此前上报过此案,但都没有回复。”
“丞相?”
“臣此前也曾上书前国主,但此案所有相关联的文书,都规避掉了责任,而且也都是被害人亲自签字,苦于无法可依,国主又不曾答复,上书三封都被留中,所以只能关押罚款惩处。”
“留中?知道原因吗?”世贤问道。
“回陛下,此案有证据指向当时的太子!”刑部柳卿答道。
“怎么,又是她们?”世贤听到这个很是震惊,这也就解释了留中的原因了。
“具体案情众位臣工也都了解了,朕明确告诉你们,此次朝会此事一定要有一个了结,各位都说说吧!”
“陛下,臣有话说!”
“太学政范不规,嗯!说吧!”
“臣以为此五人必须严惩!原因有三,一、天下学子乃大秦的未来,臣听闻此五人诈骗已过两千万,生活糜烂,在前朝时爱与权贵相交。如果不严惩,势必导致学子效仿。二、学子通过大试考取功名,往往是百姓人家一生希望之所在,但如果苦读寒窗十几载,却不如走邪道所得,学子会怎么样,还有百姓会怎么想,学风不正民风何以正。三、陛下常说要树立朝廷威信,取信于民,而不是取利于民。如果朝廷无信于天下学子,只知自身利害,又怎么有信于天下百姓。陛下曾经还贷于民间树立威信,现在更应树立威信于学子的信仰之上。”
“嗯,说的很好!”
“还有没有其他见解!”
“禀陛下!臣有言上奏!”
“炎成王,说吧!”
“臣以为,此五人不应被严惩。原因就是律法作为一种现有规范,它永远只能对已有的、现有的、可以想到的可能性的行为与活动做出规范。所以从律法的性质来看,此五人是不应该处罚的。对于任何行为,不能不教而诛,律法本身就具有一种性质,那就是至少应该是颁布实施,然后人们才有遵守的义务,即律法没有溯及既往的效力,所以五人只能根据现有的律法条款惩处。”炎成王说道。
这一下让大殿的人都议论起来,其中还有几人附议!
“如果朕要乾刚独断硬要严办呢?炎成王怎么说?”世贤问道,整个大殿安静了下来。
“那只能说,陛下英明,但国家律法的威严将荡然无存,后患无穷。”
“哈哈!成王不愧是忠臣呐!”
“丞相怎么看?”
“臣以为特例特办!”
“陛下不可,如果特例特办,那还要律法做什么!”
“众位臣工,朕以为,任何时候,因为立法质量不可能尽善尽美,总会有律法漏洞和盲区。你们说是不是?”
“是”
“然而有些行为,如果律法无法制裁它,但它却确实对这个国家造成了相当大的危险,这就好比一个人被另一个人下了慢性毒药,最终这个人死了,却因为毒药是慢性的,当时没查出来,而不严惩,万一他要是再换一种慢性方式害人呢?你们说怎么办?”
“放任其继续毒害,还是修改律法完善?”
“朕以为,两者都不可取。”
“频繁修法,那法律威严何在?不如这样,从此案起,国家设立一个判例机构。由丞相及参知政事,刑部尚书及侍郎,御史大夫五人组成判例局,案件诉讼时效设为二十年,凡有此种特殊案件,律法无法管辖的,都由判例局处理,报于朕审批,以后如果有相似案件,都依判例局处理方案处理,实行判例与成文律法双规制,炎成王觉得如何?”
“陛下圣明!”
“众位其他臣工呢?”
“陛下圣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