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无性命之忧,约莫就只剩下流放。

临安城地处江南地界,若要奔袭至北境边疆,至少也得走两月余。

且不说路上遭遇,只言这份辛苦,便不是一般人能承受住的。

更何况家里还有个病秧子。

沈鸣秋端着一簸箕的稻草走出灶房,在沈春行的吩咐下,将其散开晒在院里。

转身之际,却是紧了紧手。

沈家一穷二白,最值钱的也不过是沈春行手里那支野山参。

当初沈春行将杨一从山上捡回来时,恰好挖到了此物,这才堵住了刁氏的嘴,换得将杨一留下。

几次三番提出将其炖了,究竟为的是谁,他心里明白。

刁氏闭了闭眼,像是已然想通其中关节,她将木盒夺过来,打开后看了眼又迅速合上。

“若真要出大事,咱更应该将好东西留着,说不得以后能救命!”

就这么一根,虽年份不高,也能卖出好几两银子!

大丫头磨了她整整一年,说什么与其留着生虫,不如炖给家人补身,简直是胡闹!

沈春行耸耸肩,没有再劝,朝拎着老母鸡走过来的杨一摆摆手。

“行吧,过几天再炖也可,反正迟早都是要炖的。”

杨一木着张脸,丝毫不带犹豫地返身又把老母鸡扔回鸡圈。

男人约莫二三十岁,身量极高,浑身腱子肉将灰色仆役装绷得极紧,只往那儿一站,便给人种极大的威慑感。

幸得五官尚算端正,面相中自带股正气,才不至于显得恶行恶相。

可就是这么个谁都拿他没办法的魁梧汉子,惯来将沈春行的话奉为圣旨般遵从。

刁氏眼皮子又跳了跳,只觉得这话怎么听怎么古怪,像是吃定了她!